采购动态(公告)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学习教育和能力提升行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06

  为提高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能力和质量,根据省财政厅以设区市为基本单元分步推广应用政采云平台专家学习管理系统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将应用政采云平台开展政府采购专家学习教育和能力提升行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习流程

  1.2023年1月1日起,新提交申请宁波市政府采购专家库的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核后,需进一步在政采云政府采购专家系统学习平台完成四门必修课程并参加测试,测试合格后方能入库,获得相应评审资格。自主学习选修课程,进一步提高自身能力。

  2.2022年12月31日前已加入宁波市政府采购专家库的专家,需在2023年9月底前完成相关必修课学习,并在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前完成续聘测试,测试合格后方能参加下一年度评审工作。

  二、学习内容

  政采云政府采购专家系统学习进入“我的工作台—采云学院—认证中心——浙江评审专家培训”。

  1.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必修);

  2.政府采购法律基本框架(必修);

  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解读(必修);

  4. 政采云专家系统操作讲解(必修);

  5、如何做好评审专家(选修);

  6.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及评审规程(选修);

  7.专家评审工作流程及规范行为(选修);

  8. 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操作讲解(选修)。

  三、测试要求

  申请入库人员和续聘专家在完成必修课程后须参加评审能力测试。在测试题库中随机产生50道题目,其中单选题20题、多选题20题、判断题10题,达到80分为合格。在测试期内,可不限次数参加测试,直至合格。也可在模拟测试中先行练习后再参加测试。

  四、其他事项

  为配合系统升级改造,2022年12月17至12月31日期间暂停宁波市专家网上注册申请,2023年1月1日恢复正常。  

  咨询热线:政采云平台客服 95763;联系人 柴工 0574-89388443、89388292                  

  

宁波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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