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联席会议〔2022〕2号),现将2023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印发给你们,共计76个项目(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请各购买主体按照联席会议〔2022〕2号文要求进一步优化购买服务实施流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尽早确定承接主体,及时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加强绩效和监督管理。相关的公告内容和购买服务合同通过浙政钉发送至市财政局综合处。
各购买主体要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强成果宣传及时报送市财政局综合处,评价绩效和总结经验、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于项目实施完成后30日内将电子版报送至市财政局综合处。项目总结报告将作为以后年度确定购买服务项目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3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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