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通知书
象采购终处字〔2023〕第02号
投诉人:象山千汇水电安装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阳路495-497号
被投诉人1:象山县公安局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09号
被投诉人2: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滨海大道929号东侧主楼24层
投诉人因对“象山县看守所监室供水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2-CGDL-10-002)招标结果有疑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3年2月1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当日正式受理。
在投诉处理期间,本机关于3月20日收到投诉人递交的要求撤回投诉的书面申请,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该项目的投诉处理。
象山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1日
宁波政府采购网 宁波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TEL:0574-89388443 浙ICP备07003908号 浙公网安备 33020402000253号 信息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