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海警学院装备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2016-01-25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公安海警学院装备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公安海警学院委托,就公安海警学院装备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文件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一)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16年1月30日10: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791090669@qq.com       联系电话:0574-87751301      联系人:陈懿倩

 

  地址:宁波江东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楼1401室  

 

 

 

       三、递交修改意见和建议书的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三、采购项目需求

20160125(两家入围)公安海警学院装备车辆定点维修项目-修_201612517042.doc

四、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16年01月25日2016年01月29日

五、其他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安海警学院

地址:北仑区小港红联振兴西路205号

联系人及电话:郑助理,8616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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