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海警学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的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2016-01-15
杭州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就公安海警学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和建议。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公安海警学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ZWS-20150170T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授权证明)
3、生产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五、采购项目需求:
公安海警学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_201611592848.doc
六、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16年01月15日至2016年01月22日。
七、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范围:
(一)项目需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评标办法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三)其他条款是否存在问题;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八、意见和建议的反馈:
各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16年1月2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杭州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并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邮箱:hzwsgc@163.com。对逾期送达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恕不接受。
九、对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要求:
1、投标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专家提出??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同时提供本人与本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
十、本项目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十一、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十二、本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恒春街75号宁波市委党校2号503室。
联 系 人:毛建华、章小丽、付赢颍
联系电话:0574-83896188
87645885 87208096 传 真:0574-875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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