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征求意见稿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医院
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1)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求:见附件
四、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3日。
五、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范围:
(一)采购需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三)其他条款是否存在问题;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六、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各潜在投标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反馈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或传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逾期送达的意见和建议恕不接受。
八、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九、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十一、其他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574-27754015
采购单位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377号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史涛、曹景恺、陈燕
联系电话:0574-8732284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
采购需求_202022510423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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