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餐厨垃圾处理厂迁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编号:科信建代[2016]0221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波市餐厨垃圾处理厂迁建工程PPP项目;
2、项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宣裴村;
3、项目用地:项目占地面积约50亩。
4、项目规模:工程静态总投资约20554.21万元、餐厨垃圾400t/d,废弃食用油脂40t/d(制粗油脂)。
5、项目工艺:餐厨垃圾部分采用预处理+厌氧发酵+沼气净化处理工艺(沼气净化放置到厨余垃圾处理厂内合并处理),废弃食用油脂部分采用预处理制粗油脂工艺。
6、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
(2)中选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本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宁波市餐厨垃圾处理厂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并有权依据政府方对项目的绩效考核结果取得相应的处理服务费。
(3)项目合作期内,政府方协助项目公司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项目土地,土地仅供与餐厨垃圾处理有关的内容使用。项目公司在建设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以及本项目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形成的项目资产,在项目协议有效期内均归项目公司所有。
(4)本项目合作期为20年(含建设期)。项目合作期满终止,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7、项目回报机制:
(1)使用者付费。本项目由于有沼气、粗油脂等项目经营性收入,该部分项目公司直接向下游企业收取费用;
(2)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每年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处理服务费,用以补偿项目公司餐厨垃圾处理产生的油脂、沼气等项目经营收入无法覆盖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区建设投资及运营维护成本,并保障其合理回报;
(3)超额收益分享。若日废弃食用油脂供应量高于设计处理规模的50%(20吨/天)时,政府付费时应考虑超额收益分享。政府有权分享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带来的超额收益的50%,直接抵减当期政府付费金额;
(4)资源综合利用。所有沼渣不再计算成本和综合利用收益,即项目公司通过沼渣的综合利用带来的收益全部归项目公司所有。
三、社会资本(以下称为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境内外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社会资本的类似项目经验须满足: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5)年内,至少拥有1个以上(含)独立承担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已稳定运行三(3)年以上(含)且实际平均日处理规模达到200吨以上(含)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业绩(此处“餐厨垃圾”指《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中所提“食物残余”,须提供有效项目合同、餐厨垃圾处理服务付费凭证或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计量报表等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至2015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少于陆仟万元(¥60,000,000);
4、能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全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第1项和第4项要求,其中联合体牵头方须同时满足第1项、第2项、第3项和第4项要求;
(2)联合体牵头方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40%(含),联合体另一方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0%(含)。
6、上述申请人需具备的项目经验可包括其控股子公司项目经验(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中母公司持股达到50%以上时或低于50%时对子公司有实质控制权);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申请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也不得以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方式申请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四、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日期:2016年07月12日至2016年0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及方式:
1、地点: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10楼);
2、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1日14:00时。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地点: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5楼)。
八、资格预审评审时间:2016年08月01日14:00时。
九、资格预审评审地点: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10楼)。
十、其他事项:
1、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均可参与后续招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将拒绝其参加后续投标。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办公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王侃
联系电话:0574-87199861
采购代理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10楼
联系人:严旻瑜
联系电话:0574-8907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