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市海曙区南门街道??区卫生服务中心体外除颤器(DZJJ20220303-14)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资质证明。3、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及技术拥有者所提供的正式授权书。4、供应商应提供招标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宁波政府采购网 宁波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TEL:0574-89388443 浙ICP备07003908号 浙公网安备 33020402000253号 信息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