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政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规定) ,现就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第三批跨行定期存单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第三批跨行定期存单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 招标项目编号: 2024NBHSCF004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第三批跨行定期存单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存期[36个月],计划招标规模24800万元。
四、 投标人资格 : 1、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等银行机构的总行(总机构在甬)、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或其在海曙区设置的一级支行。如属于同一家总行的分支机构有2家及以上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按招标文件资格部分要求将查询结果做进投标文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特定资格条件: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物业保修金专户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报名起止时间: 2024-12-05 ~ 2024-12-19 17:00:00
(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线上获取
(三)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授权书(如需)、承诺满足招标公告关于资格要求的相关说明
六、 投标起止时间及地点
(一) 投标起止时间: 2024-12-05 ~ 2024-12-30 14:00:00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12-30 14:00:00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开标室六)。本项目线上投标,投标人可以不到现场。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联系人: 岑以诺
联系电话: 0574-83890133
传真: /
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2、招标人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电话: 0574-87124188
传真: /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142弄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