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结果公告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1号楼窗帘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TZB-2023030454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1号楼窗帘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总价:1275550(元)

宁波星佳窗饰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杉杉路 169 号 1 号厂房 1 楼 1A07 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1号楼窗帘采购项目

布帘:(1-18楼340g)

宁波星佳

5000平方米

120

/

2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1号楼窗帘采购项目

布帘:(19-20楼460g)

宁波星佳

450平方米

100

/

3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1号楼窗帘采购项目

纱帘:(19-20楼130g)

宁波星佳

450平方米

65

/

4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1号楼窗帘采购项目

阳光卷帘

宁波星佳

2000平方米

125

/

5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1号楼窗帘采购项目

遮光卷帘

波星佳

2100平方米

110

/

6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1号楼窗帘采购项目

轨道

宁波星佳

850米

38

/

7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1号楼窗帘采购项目

纳米百叶

宁波星佳

800平方米

110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效标说明:杭州汇盛针纺有限公司《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承诺书》中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李惠利医院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018820

质疑联系人:财务

质疑联系方式:18358200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斌娜、刘晓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585597

质疑联系人:毛宇兰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277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正式标书:空白标书_2023420189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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